入駐基本條件
1、國內外知名人力資源服務企業或機構,世界500強、國內人力資源服務200強企業。
2、入駐產業園的建筑勞務企業,應當是注冊資金(實繳)在200萬元以上、年營業收入在1000萬元以上。其中,將企業總部遷入產業園的建筑勞務企業優先安排入駐。
3、已入駐全國其他人力資源產業園(市級以上)1家以上的人力資源服務類企業。
4、人才派遣類企業納稅50萬以上,獵頭及其他人力資源服務企業納稅15萬以上。
5、本土知名人力資源服務企業。
6、高潛力、成長型、創新型企業。
說明:申請企業須符合上述條件之一,且無違法違紀、無不良信譽記錄,經園區管理機構核準,方可入駐產業園。